新闻资讯
NEWS
江苏天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服务热线:13616189688
公司地址:中国江苏无锡市北塘区古华山路惠麓东苑8号9楼
联系电话:0510-85175508
邮 箱:0510-85175508
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资讯 >
新闻资讯
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有关问题的
时间:2016-04-26来源:admin浏览次数:
一、统一颁发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
根据国人防〔2014〕235号文件,江苏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已取消,现有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》已作废,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为新、老企业颁发统一的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》。
二、取消产品试生产期
新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,无须进行试生产,取得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》后,即可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,组织生产防护设备品种样品。样品经国家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(验)机构检测合格后,即可对外签订合同和销售。
三、实行目录管理
《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: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实行目录管理制度。考虑到目前防护工程师考试考核的实际情况,经请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意,目录管理推迟到2015年5月1日实施,届时,企业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、产品列入目录申请和相关材料,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,经审查合格后,列入目录,并通过中国人民防空网公布。从2015年5月1日起,新、老企业生产的人防防护设备产品,必须首先被列入《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产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目录),方可对外销售。
四、关于防护工程师要求
新、老企业一视同仁。在企业申请将产品列入目录时,应同时按暂行办法要求提供本企业防护工程师的有关证明(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正规劳动合同),符合相关要求者方可进入目录。人防防护工程师只能在一个企业中任职。